DB游戏为大力发展城市立体绿化,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减少热岛效应,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开创城市生态和宜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市城区内有条件实施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都基本完成的立体绿化建设,在地面、垂直、屋顶基本形成立体绿化的格局。
成立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市住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全市立体绿化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评等。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按管辖范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现有的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沿线所有实心围墙予以拆除,并建成为透视围墙,实行垂直绿化;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挡土墙等应实行垂直绿化。
(五)在实施立体绿化中,市市政园林局应严格按国家、省、市规定的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实施监督工作。
(一)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物资奖励的原则,鼓励产权人对建筑物在符合建筑安全的条件下,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建设。
(二)将立体绿化技术指标纳入城市创建园林式单位(社区)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园林式单位(社区)评选时重要考核指标。
(三)对新开发小区进行立体绿化的,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荆政发〔20xx〕35号)规定,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可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完成绿地。
(四)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优秀屋顶花园”评选活动,对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工作,绿化效果良好的单位与个人,由市政府按照其绿化面积大小给予奖励;将组织立体绿化工作列为对各街办、居委会班子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对组织工作到位,绿化成效显著的街办、居委会进行奖励。
(五)按辖区管理原则,由各区对本辖区内已完成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绿化面积大小给予适当补贴。
(一)屋顶绿化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xx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立体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并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向涉及委托人提供完整的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对立体绿化的控制,将立体绿化作为新建项目报建时审查的一项内容,由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审查。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对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验收后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五)管理维护。立体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原则上由业主单位养护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养护管理,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要做好定期检查和指导工作。
(一)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立体绿化建设的费用原则上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承担,可列入项目建设经费。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立体绿化工作的推进。
(二)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立体绿化的宣传工作,使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立体绿化的意义,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疏散和结构安全等要求,注意结构承重和防渗,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公安消防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已建成或在建项目的立体绿化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借立体绿化建设之名进行屋顶违章搭建。在实施立体绿化过程中,市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城执法部门加强对屋顶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校园绿化美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我校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净化育人环境,动员全校师生全面绿化美化学校环境,我校决定从20xx年2月至20xx年5月,对校园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为确保此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了《舜王初中20xx年春季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校园和全面提升校园环境质量为目的,按照“加强领导、全校动员、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集中整治、完善机制、确保长效”的原则,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安宁的学校环境,加快推进建设花园式学校的进程。以构建和谐舜王初中为指针,创建优美环境为目的,创设整体靓丽、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校园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加大宣传力度,绿化美化校园环境,使校园环境干净、整洁、优美。
通过实施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工程,集中整治学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和完善学校环境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我校环境建设,全力维护学生的安全与稳定,确保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秩序,使教师的教学环境和学生的学习环境都能得到进一步改善,用科学完善的育人环境为广大师生服务。
1、认真落实“教育局学校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工作方案”精神实质,根据我校实际,学校召开“春季绿化美化工作”会议,按照“加强领导、全校动员、人人参与、各负其责、综合治理、完善机制、确保长效”的工作原则,把此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与学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切实抓好。
2、采取有效措施,发挥领导高度重视,分工负责的作用,从治理校园环境卫生入手,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中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投入到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中来,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中来,养成爱护校园环境和良好卫生习惯为重点,提高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
3、通过校园环境的综合整治,做到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使校园形象更美、校园环境更优、校园品位更高。
4、认真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证学生饮食安全,让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延伸到校园之外的各个角落。
5、对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进行实地调查,清除影响校园环境绿化的死树死花,补种一些树型好,花期长的树木花苗,同时,在校园里增放一些盆花,各个班级、办公室也放置一定数量的盆花,使校园内外的绿化面积不断增加,校园处处有绿意盎然,鲜花盛开。
绿化美化校园,创建优美的育人环境,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也是加强学校德育、美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教师的工作能力,学校决定让校园变成“绿树成荫花草满园,整洁优美清洁文明”的和谐家园。多种花草、树木,可调节空气,绿化可保护眼睛,有利于师生身体健康。因此,创建一种良好的花园式的教育环境对促进人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我校的环境特点和实际情况,校园的绿化面积不断扩大,所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今年学校的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工作,2月24日上午,学校召开春季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会议,并与部分教师实地查看了我校校园环境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部署了我校今年春季绿化美化工作的基本方案。成立了“学校春季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校校园春季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根据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的进程,制订了日程安排表,明确了工作步骤,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确保了春季校园工绿化美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把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作为学校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来抓。今年,我校在校园内原有的绿化面积上,补种上花期长的月季30棵,鲜艳美丽的女贞30棵;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我们要让大家在校园的各个角落都能感受到亲近大自然的快乐。
创建花园式学校是我校的最终目的,我校的绿化工作的目标要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需要我们长远的进行规划和努力。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做到每到春、夏、秋三季,学校内的绿化地带郁郁葱葱,鲜花绽放。我们在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管理和养护是最重要的。为了进一步管理好学校已有的这些树木,学校安排会护理花木的张崇任老师专门负责定期浇水施肥,认真做好校园花草树木的修剪整理工作,补栽差缺树木,为防止病虫和人为损坏,我们还要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树木花草、保护校园环境的教育。
总之,我们将通过校园绿化美化,让大自然的美景走进我们的校园的没一个角落,让每一位老师和同学们都能在灿烂的阳光下,尽情地享受大自然春天般的温馨;大家都能健康、快乐的学习和工作。
为了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生态质量,进一步美化我市城市立体空间,有效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一)积极推广城区构筑物、屋顶、墙面、阳台、护坡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建筑、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三)XX年以内已建成的产权明晰、能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公用建筑以及居住区、会所、围墙等均列入立体绿化实施范围。
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在建筑规划、建设时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成为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建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并在完成主体建设的同时完成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等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节约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建设不同类型的立体绿化,选择适生植物以及可循环利用材料,在提高绿视率的同时满足休闲、观赏的需要,缓解地面绿化资源不足的矛盾。
成立梧州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工作,具体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创园办)和八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梁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勇同志兼任。
1.建设项目立体绿化推广组。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使项目在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和建筑设计阶段加入立体绿化建设内容,并将立体绿化纳入节能建筑建设、评比的指标体系。
(1)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资金和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对各城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给予适当补助。
(3)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和各城区政府,负责督促各自建设组内相关单位落实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
3.城市桥梁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管理局、桂东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对城区桥梁实施立体绿化建设。
4.教育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教育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5.卫生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卫生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6.公共建筑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东泰公司、市城司、市保司、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7.社区、园区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城区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负责辖区内立体绿化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8.宣传督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新局配合,加强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宣传报道、检查和督促,每季巡查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确保立体绿化建设成果。
(一)在城区主干道两侧和骑楼城核心区优先推广实施立体绿化,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
社会单位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纳入项目总体建设计划,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凡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各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原则上由城区政府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1)屋顶绿化:花园式为100元/平方米,组合式为80元/平方米,草坪式为50元/平方米。
3.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建设的以及虽属市财政投资建设但交由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管理、使用的立体绿化,其养护资金分别由建设、管理或使用的城区政府及社会单位自行落实。
1.对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居住小区,在 “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比时给予适当加分。
2.新建设项目确因用地限制,经批准同步实施立体绿化的,花园式屋顶绿化按照30%、草坪式屋顶绿化按照20%计算绿化面积,垂直绿化按10%计算绿地面积。
根据《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晋中市村庄绿化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村庄绿化中的经验和问题,制订本实施方案。
2、分类指导,因村而宜的原则。依据我县区位、经济状况,我县村庄绿化分为三大类,即(一)园林型:指经济状况较好,处于城市周边或交通干线上,要达到村内有园,村外有林,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绿化效果;(二)林果型:指经济状况一般,适应种植林果的村庄,要体现街道大树成行,庭院花果飘香,村周林果满山的效果;(三)生态型:指经济状况较差,地理偏辟的山区、丘陵区,以营造生态林、防护林为重点,体现村内随处有绿,村周林木遍地的效果。
3、统筹考虑,重点突出的原则。村庄绿化内容包含五方面,即村道绿化、街巷绿化、村周绿化、公共场地绿化、农家庭院绿化。设计施工要兼顾五个方面,但重点是村内外街道和村周绿化,按工程量划分是:村内外道路占工程量的50%,村周绿化占工程量的30%,庭院和公共场地占工程量的20%。设计施工中要做好两个衔接,一是紧邻村之间通道绿化衔接,公共绿地共享;二是村庄绿化中原有林木与新栽树木之间的衔接,要较好地体现整体性。
4、主体明确,专业施工的原则。村庄绿化的实施主体是有绿化任务的村民委员会,它是村庄绿化的组织者、享有者、管护者。因此各乡村必须积极组织协调,聘请有关工队进行设计。绿化施工依设计进行。要尽可能采取专业化施工的方式,栽植抚育一年后由上级林业部门验收,兑现补助资金。所栽树木、绿地由实施村做好长期的管护工作。
总体要求是:村庄主要进出村道路全部绿化,村内主要街巷绿化框架基本形成,公共绿地及休闲活动场所初具规模,村民院落绿荫覆盖,村委、学校等公共场所整体实现绿化,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2、进出村道路两侧必须配置一行以上高大乔木,常青树种可营造小景点,或在乔木内侧点缀栽植。
3、村中街巷绿化要在两侧或者单侧栽植行道树,树种主要以长寿高大乔木为主,并适当配置花灌木。
4、村内学校、村委、街心等公共场所绿化可以栽植长寿高大乔木片林,也可以配置以花灌木为主的小景点或绿化小品,提高绿化档次。
5、环村林带绿化原则上沿路渠、河滩地、边缘地、空隙地营造林带或片林。平川区限定在200米范围内,山区、丘陵区为第一层山脊线、村外村内所有空闲地,必须全部绿化,面积较大的营造片林,面积较小的可岛状栽植高大乔木,也可营造小景点。
7、平川区村庄绿化率和新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30%以上,山区、丘陵区和旧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25%以上。
1、苗木指标:进出村路、村街道绿化苗木不小于2.5厘米,针叶乔木要求树高1.0米、冠幅0.4米以上并带好母土,核桃、枣、杏树等经济树苗木为两年生的嫁接苗,灌木树种为两年生,株高0.5米以上或头数为五头左右。树冠完整、匀称,根系完好,无损伤。
2、整地栽植标准:乔木树坑规格为0.7米0.7米0.7米,灌木树坑规格为0.5米0.5米0.5米,村内街道、进出村路、单位绿化乔木换土要求为1米1米1米,花灌木换土为0.6米0.6米0.6米,草坪换土要求为0.6米厚,并对土壤改良。在保证不窝根的前提下,做到栽植整齐,苗木要扶正踩实。单位绿化要注重树木搭配的艺术效果。
3、管护要求:及时松土、除草、浇水,修理树盘,防治病虫害,促进其快速生长,使其早日成景出效。
村庄绿化以省市县资金为基准,按资金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图,工程量及预算。村庄绿化施工采用专业施工的制度,由林业部门监督,实施村发包招标,招标后严格按设计施工。村庄绿化要严格按设计标准,由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组织验收,成活保存率大于85%。具体标准执行市林业局的验收方案。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按照市指导、县负责、乡主抓、村落实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协调,把村庄绿化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林业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年度任务搞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督导和组织验收。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护。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通过明确职能、细化责任,使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所实施的村都要制定村规民约,确保村庄绿化成果。
(三)严格检查,限期完成。县政府将把村庄绿化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单项考核内容,对各乡村进行认真严格考核并及时组织督导。对完成任务好的乡村予以表彰,完成任务差的乡村进行通报批评。
市大建设,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早日实现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奋斗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打造最文明、最美丽的山水园林城市,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在巩固各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品位,全面落实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各项任务,确保“保洁到位、整治到位、装点到位、增亮到位、补绿到位”,基本形成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充分展现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良好态势。
1、清除城乡结合部、社区结合部、居民居住区、湖滨地带及有关单位的垃圾死角。(责任单位:街道办、开发区、新宁镇及相关单位)
2、完善清扫保洁制度,主干道和主要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其它地段做到每日早、中、晚定时清扫三次。(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
3、认真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城管、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并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义务。(责任单位:街道办、建设局)
4、加强农贸、集贸市场和临街门店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和沿街叫卖行为。(责任单位:工商局、城管大队及业主单位)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全面禁止在街面上搅拌混凝土、带泥上路、泼洒沙石土等违章行为,扎实抓好施工场地出入口硬化、围墙标准化建设、施工场地违章广告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
6、各业主全面清洁临街建筑外立面,清除商业门面和建筑墙体、工地围墙、花坛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清理空中零乱管线和吊挂物。(责任单位:建设局)
7、清除电线杆、路灯杆、变压器、电话亭、报刊亭、电缆分接线等专用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责任单位:供电、电信、邮政、移动、联通、网络公司等)
9、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滥用警报;整治生产、经营、施工等超标噪音,对铝钢材切割加工等噪音,要规定时限严加控制。(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环保局)
10、要加强对文化演出、娱乐场所、宣传车辆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文化广播电视局、环保局)
11、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环保、卫生、工商等部门对从事餐饮经营的服务业要从严把关,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工商部门在办理证照时必须先征求环保部门意见。一经发现非法和超标排放油烟,要停业整改;对非法和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人一年内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责任单位: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
12、加强锅炉烟尘污染治理。严禁在城区内新安装燃煤锅炉,对已有锅炉进行关停取缔,改用燃油、用电。对城区内工业采取“退城进郊或退城入园”方法逐步迁移,减少大气污染,提高城区大气质量。(责任单位:环保局)
13、继续抓好在城区禁养家禽家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和果壳箱的维修、增补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
14、对现有铝钢材加工业、修理业、废品回收站及餐饮业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业,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力度,严格监管;对准备新开的,工商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时须先征求城管部门意见。(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15、以各居委会管辖范围为区域,全面实行物业管理。(责任单位:房管局、街道办)
1、突出重点,打造精品。重点对“四个亮点、三个景点、六条主干道”实施亮化工程。通过设置轮廓灯、投射灯、泛光灯及多种光源组合变换,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城市夜间景观。
(1)打造“四个亮点”。即文化广场(包括广场四周建筑物亮化)、建昌十字路口、古艾十字路口和交通十字路口。(责任单位:文化广播电视局及各建筑物业主)
(2)突出“三个景点”。即**大桥景点、万福广场景点和湖滨路景点。(责任单位:**大桥开发公司、建设局)
(3)抓好“六条主干道”。即建昌路、古艾路、交通路、人民路、豫宁大道、协和大道。(责任单位:沿街公共建筑物业主)
2、加强路灯的日常管理,城区主要街道要通宵亮灯,消灭县城偏街小巷的照明死角,确保道路亮灯率达98。(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大桥开发公司、开发区)
3、整治广告灯箱,按“一街一景”统一色调,确保和谐、美观。(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本单位亮化工作的管理,加强亮化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时开启亮化设施,确保每天按时亮灯(夏、秋季19:30至22:00,冬、春季18:00至21:30)。(责任单位:创建办)
2、对朝阳路、人民路、豫宁大道、古艾路、新宁路等路段的行道树缺株进行补栽。
3、各单位要加强庭院绿化,提升绿化质量,确保绿化率达到20-40。继续开展园林化单位和绿化达标单位评比活动。
4、抓好小区绿化工作,对已基本建成的小区,限期完成绿化;对在建和未建的小区,要高规格编制绿化专项规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5、抓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及时进行修剪、浇水、施肥,清除树池花坛内的垃圾、余土和杂草。
7、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单位(或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县城周边的荒山坡由林业部门负责实施绿化。
1、对各类招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规范、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各包街单位)
2、切实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管理,合理设置信息发布栏,所有户外广告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提高标准,讲求美观,提倡采用科技含量高,节能耐用的新型照明灯饰艺术,提高城市街景品位。(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3、对有线电视、通信等弱电线路,进行全面清理,城市重要节点、主、次干道所有线路改为地下管线。(责任单位: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
4、交通部门对公交车、出租车、蹬士外饰要统一进行设计、美化,确保车容车貌美观整洁。(责任单位:交通局)
5、除全县性重大活动外,城区街道禁止悬挂横幅标语。(责任单位:文明办、建设局)
6、规范沿街空调、防盗窗的安装,拆除建筑物外安装的水龙头和水池等违章构筑物。(责任单位:建设局)
7、拆除违章建筑物和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围档,彻底清理城区各类违章搭建物和巷道、楼院内乱堆乱放。对部分不宜拆除的围墙(含建筑工地施工围墙)要按要求进行美化。(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
8、搞好城区公共设施日常管护,及时完善街道、巷道硬化,修复破损路面和设施。加强对城区街道的开挖管理,为确保道路恢复质量,开挖路面应由专业部门统一施工。(责任单位:建设局)
10、临街建筑有碍市容市貌的,进行“穿衣戴帽”。(责任单位:建设局及有关责任单位)
制订“四化”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报县四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对“四化”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通报检查评比情况。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方案要求,抓好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二要按照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认真落实“四化”工作的资金、队伍和措施,按照起点高、行动快、效果好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各项活动,为县城“四化”工作带好头、做表率。
2、实行“单位包路段”责任制。全县正科级以上单位各负责一个路段,确保完成责任路段内的店牌整治、卫生保洁和街道秩序等任务。
1、县“四化”活动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与矛盾,每月召开一次“四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及时解决“四化”工作难题。
2、县“四化”活动办公室采取每周一抽查,每半月一检查的办法,对各单位的“四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月排出前三名和末三名,并以通报的形式予以表彰和批评。对连续两次排位末位的单位的主要领导到电视台说明原因。
3、“四化”工作与年终考评结果挂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四化”工作总结表彰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且工作效果不好排位在后三名的单位年终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单位。
加大对“四化”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彬彬有礼过马路”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工、青、妇联合组织万人签名活动,广泛宣传“四化”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市民的工作热情,把他们引导到支持、参与、监督此次“四化”工作中来。利用简报、专题新闻和现有新闻媒体设立的专栏,对“四化”活动中表现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较差、行动迟缓的予以批评和曝光,形成浓厚的氛围,促进“四化”活动顺利进行。
为确保“四化”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决定成立县“四化”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创建办,具体负责“四化”活动的日常工作,同时制订考评办法,完善督查机制,对“四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四化”工作对提高我县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工作,每周进行调度,严格质量标准,把握工作进度,采取有力措施把“四化”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使其成为“民心工程”,把建设成为环境舒适、洁净优美、出行便捷、规范有序的美好家园。